烟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烟台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韦德体育- 韦德体育官方网站- APP
2025-08-15韦德体育,韦德官方网站,韦德网站,bevictor伟德官网,bevictor,韦德体育app,韦德官网入口,韦德网址,韦德体育网址,韦德体育下载,韦德体育app下载,韦德体育客户端,betvictor韦德,韦德体育平台,韦德体育世界杯,韦德体育bevictor,韦德体育注册网址,韦德体育网址最新,韦德体育靠谱吗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幼儿园和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5〕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烟台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及我市教育工作实际,提出烟台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各区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审查考生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按照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编场工作的通知》(烟教招发〔2025〕8号)要求,统一在4月10日至12日进行。初四年级学生由学生本人登录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报名;初二年级和初三年级学生由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名;我市户籍外地学籍考生由市招考院按照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确认的名单统一报名。各区市要认真做好对相关管理人员和初四年级考生的平台应用培训,确保每名考生都能顺利使用平台报名考试、查询成绩和填报志愿。
(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整体反映,是基于学生成长发展事实对学生学业修习状况、核心素养和日常行为表现分析形成的系统记录、结论和判断,是培育学生政治觉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是对学生初中阶段发展状况的评定,也是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参考。各区市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字〔2023〕3号)、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意见》(烟教办发〔2022〕10号)制定科学、详细、可操作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各初中学校要于5月30日前将《烟台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体评价表》报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参考。
(三)建立和完善成绩查询和复核机制。初四年级考生6月28日上午8:30可采取微信、“爱山东”APP烟台分厅和登录网址三种方式查询成绩。初二、初三年级考试科目成绩6月28日前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发至各初中学校,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于6月28日16时前申请复核,具体方法见附件3。初中学校在学生申请复核前要指导学生阅读《烟台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市阅卷科目网上阅卷流程和成绩复核范围》(附件4)。
(三)自主招生。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学校特色发展需要,研究制定自主招生办法,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招生。学生本人自愿报考,按学校规定时间和方式报名。学校依据公布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评和特长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高中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必须经学校党组织扩大会议认真研究,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市属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方案由市教育局审核;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
(四)落实优惠政策。我市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中继续严格落实上级有关优惠政策。优惠办法见附件6。根据烟台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烟教发〔2025〕22 号)要求,自2027年中考录取开始,取消国家明确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烈士子女,三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的优惠政策不变。
(一)健全工作机制。市县两级要加强部门联动,教育要加强与网信、工信、公安、交通、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和保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领导、有关科室和单位负责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实施。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制定科学、周密、可操作的工作方案。要严格落实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和有效实施。对招生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各区市要建立健全多级考试信息管理网络,切实加强保密措施,确保考试信息的准确和安全。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的紧急通知》(鲁教厅办字〔2014〕25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规范教育收费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认真贯彻“八个严禁”(附件7),切实规范招生行为。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初中学校对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公示制度,健全完善细化各项工作程序、方法、步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对招生过程中违反有关要求的行为严肃追责,公办学校取消评优资格,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压减招生计划,直至取消招生计划。
(三)确保考试安全。认真做好试题命题、印刷、运送、保管等各环节保密工作。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是组织考试、维护考试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责任链条,保证考试安全。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要提前认真研判,及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准确上报,并快速妥善处理。网上报名、阅卷、成绩查询、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期间,市教育装备与技术研究中心要安排专人值班,确保网络安全及运行畅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做好招生考试平台的安全运行、加固和升级。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并加强宣传,研究制定专门的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本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会、招生咨询会、家长告知书、校园宣传栏以及教育部门、学校的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各项招生具体政策,保障家长、学生的政策知情权,努力争取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对群众广泛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氛围。要利用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学生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公平参与考试竞争。要高度重视对职业教育的宣传,研究制定专门的宣传方案,统筹组织职业学校到初中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和家长进行宣讲。要利用职业教育活动周、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等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国家职业教育招生等政策,以及职业教育的就业前景和优势,努力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初四年级(2021级)考试科目成绩共计800分。包括2025年考试的道德与法治(满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说30分)、物理(满分100分,按80%比例折算)、化学(满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体育(满分100分,按60%比例折算),和已结业的历史(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生物学(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地理(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信息科技(满分20分)、生物学实验操作(满分20分)。
英语听说考试采用人机对线日进行。各区市考场机房建设标准需要达到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考试人机对话考场装备工作的通知》(烟教办函〔2021〕80号)相关要求,并在考前按规定完成模拟考试及考场机房检查验收工作。参照教育部《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精神,听力、言语残疾考生或听力言语多重残疾考生可免英语听说测试,英语听说免试考生的英语成绩按考生笔试项目分数4/3倍计算。考生须于4月10日前将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地市级(含)以上医院的听力残疾检测证明(或言语残疾检测证明)送区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查,各区市汇总后于4月13日报烟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实验操作考试须于5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区市确定。实验操作考试命题和考核办法由市教育装备与技术研究中心负责,由各区市组织实施。考查结果按照《烟台市初中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定。信息科技科目实行上机考试,于5月9日完成。各区市考试环境须达到初中新课程教学环境要求,软件和硬件配备标准按照《烟台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科技科目考务管理手册》相关要求执行。考查结果结合《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要求的学业质量标准以及当年考生的学业成绩、平均信息素养能力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二)补考。因休复学、转学等原因未参加过所在年级已考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报名参加今年相应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其中,初四年级(2021级)考生参加生物学实验操作补考采用等级评价的方式,根据评价等级按一定分值折算纳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等以20分纳入;B等以17分纳入;C等以14分纳入;D等以11分纳入;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和成绩为零的考生为E等以零分纳入。初四年级(2021级)考生参加信息科技补考采用等级评价的方式,85(含)分以上为A等、85-75(含75分)分为B等,75-60(含60分)分为C等,60分以下为D等,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和成绩为零的考生为E等。A等以20分、B等以17分、C等以14分、D等以11分、E等以零分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三)提高命题质量。科学合理设置试题难度,各学科难度系数控制在0.65-0.75,试题易、中、难试题比例保持7:2:1。试题命制既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不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题结构,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拓宽试题材料选择范围,丰富材料类型,确保材料的权威性,杜绝政治性和科学性错误。充分考虑学生学习和生活实际,增强情境创设的真实性、典型性和适切性,提高试题情境设计水平。
5.考生完成志愿选择后,要点击“提交保存志愿”按钮,显示成功后按退出按钮正常退出。成功提交后每名考生只有三次修改机会。考生填报志愿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确认的信息为最终有效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如原登记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已更改,考生填报志愿时需重新登记联系电线日即填报志愿结束后次日,考生须到原就读初中学校打印志愿确认表,由学生和家长签字后交原初中学校。如考生或家长未到学校进行志愿确认,不能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2.自主招生录取。音体美等自主特长招生和基于“强基计划”的自主招生数量一般均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自主招生学校。学生本人自愿报考,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学校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学校要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并依据公布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评和特长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高中学校和相关教育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录取,并不再参加填报志愿。学校要严格工作纪律和程序,并通过学校、媒体、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和考生公开。要保证录取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特长测试要全程录像并留存资料。
(一)“3+4”本科、职教高考班、五年制高职录取。“3+4”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划定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限定语文、数学、英语合计最低为180分,其他五年制高职按生源和计划数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达到要求的考生填报志愿后按考生成绩高低和招生计划数录取,其中有面试要求的学校只招收面试合格考生。投档录取原则按照“志愿优先,分数排序”的原则,按考生志愿和成绩顺序检索投档院校。投档录取过程中分数相同的依次比对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学、信息科技、体育和生物学实验操作的科目分数,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投档录取。
(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依次录取。职业学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采取自主招生、跨区域招生等灵活多样的招生模式。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可到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注册入学。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职业学校办学资质,按照省教育厅备案的2025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专业开展招生,对所属学校和在行政区域内招生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办学形式以及招生宣传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规范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月报告制度,7月至11月份招生工作期间,每月25日前,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向市教育局职业教育科报告本月招生情况。
1.根据省军区政治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等文件要求,军人子女包括和武警部队现役军(警)官、军(警)士、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文职人员、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军人子女相关信息由省军区系统政治工作部门审核确定。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按照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中考时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可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需求和意愿,由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普通高级中学就读。(4)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中考时按照当年录取分值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5)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